校园直通车: ::学院主站::
首 页 | 校园通知 | 学校文件 | 政策法规 | 重要文献 | 职责范围 |机构设置| 办公程序 | 会议安排 | 主任信箱
首 页 > 政策法规

单位故意拖延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
【字体: 】【2008-6-18】 【作者/来源 办公室】 【阅读: 次】 【关 闭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与义务。但如果

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的责任,故意拖延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仍然有权依照1995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法〉有

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向用人单位求偿。该《赔偿办法》第三条对用人单位

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了以下具体规定:

第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

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第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

用品;

第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

待遇外,还应以付给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

待遇外,还应以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蝶恋花姹紫嫣红电工电子实训室知新亭湖光楼影广场小景主教学楼朝颜芬芳水天辉映学生公寓群
高校文献资源:
上海理想公司合工大万方合工大超星安大万方安大超星科大万方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版权所有 2005 Luan Vocation Technology College 地址:六安市六寿路18号(市区201公交车直达学院)
联系我们 webmaster@luanteccol.net.cn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 皖ICP备05019133号